第1955章 买卖不能停
第1955章 买卖不能停 (第1/2页)现在的政策有道红线,汽车目前还是国家严控的16种机电产品之首。
个人不能拥有私家车,哪怕是港商赠与也不行。
也有人会想,可以买辆走私车,再去找关系过明路。
这种想法在84年根本不可行。
在个人不能拥有私人汽车的现阶段,哪怕公家单位买车也要经过省级控办,计委和机械委三层审批。
走私车的所谓过明路,压根没有合法路径。
即便是在海南已经被罚过款,并且放行的走私车,也仅是号称合法,在该省份内无事。
一旦跨省,地方性质的工商局罚款盖章根本不管用,特别是京城这种地方,压根不认外地的罚款放行车。
在海南汽车走私的严打期间,特别是一位副总从中羊带队下去查走私的情况下,能搞定海关,还能搞定控办的三层审批,再让车管所闭眼登记过户,这得有多大的关系才能行?
不否认某些特权阶级确实有人可以做到。
可能做到的这类人,好像不需要自己个儿花钱买车。
没这个关系,一旦上路被查,直接汽车罚没,人判刑,这是条不容商量的红线。
想要个人合法拥有汽车,最起码要等到86年以后。
84年唯一比较安全的方式,就是李向东想出来的港商支援集体或国企生产运输,捐赠汽车挂在集体或国企的名下,再以集体或国企的名义把汽车交给个人来使用。
汽车挂着合法的牌照,上路没人会查。
等什么时候政策松动,再把汽车过户到个人名下即可。
“东…东哥,你可真敢想。”
侯三听到对方居然想用君子兰换小汽车,说话都已结巴。
阿哲因为自己老子从政的原因,在家听的多了,脑子里想的也就更多些。
“东子,这样不是很安全吧?就算有港商跟你换,你就不怕汽车前脚赠予,后脚嫂子娘家那边的村委直接以违规使用,损害集体利益和政策变化这些借口把汽车收走?真要让人收走,你到时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。”
阿哲的顾虑不是杞人忧天。
这年头个人出钱或是港商赠车,最后挂在集体企业的名下叫挂靠,也叫戴红帽子。
车登记在集体的名下,法律上就是集体的资产,个人只能使用,没有法定的所有权。
集体以各种借口收车的现象,在现在的全国各地都不是新鲜事,非常的多,多到都快能用普遍现象这个词来形容。
而且行驶证,牌照等证件上全是集体单位的名称,所有的管辖单位和政府也只认汽车登记的主体,不认实际拥有者是谁的,因为现在还没有实际车主是谁的这个法律概念。
就算打官司,法院也是按照车辆登记来判归属。
一旦车被收走,只能认栽,维权几乎没用。
“不用担心,我媳妇娘家的周家村,村支书是我媳妇的大伯。”
李向东特意选周家村就是为了防着这一手,村里的一把手是自家亲戚,风险就能降到最低。
阿哲抬手往上指,“村上面还有乡,你要是乡里的领导,自己下面的村里多了辆小汽车,你会不会动心思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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