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:日记里的求救(上)
第38章:日记里的求救(上) (第2/2页)林溪沉默。
窗外的风吹进来,吹动桌上的日记本,纸页哗啦响。
“那……那个盒子里到底有什么?”
“不知道。但很快会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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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。
江彻又打来电话。
“老范,挖到了。”
范宸的心跳快了半拍。
“什么?”
“一个铁盒,生锈了。埋在福寿里23号院子的墙角下。用铁锹挖了半米深才挖到,上面压着碎砖。”
“打开了吗?”
“还没。等你来。”
“我马上到。”
挂了电话,范宸拿起外套。
“林溪,走。”
“去哪?”
“福寿里。挖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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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寿里。
夕阳把废墟染成暗红色,像血。
挖掘机已经停了,几个工人站在旁边,抽烟,烟头在暮色里一明一灭。江彻蹲在坑边,手里拿着一个铁盒。
生锈了,但还能看出原来的颜色。深绿色,像军用的,表面有刮痕。
范宸走过去。脚下的碎砖瓦砾硌着鞋底,每一步都发出咔嚓声。
“打开了吗?”
“等你。”
范宸蹲下,接过铁盒。
很沉。盒子的边角已经锈蚀,手指摸上去有粗糙的铁锈颗粒。
他用指甲刮掉表面的锈,露出一个锁扣。没锁,只是扣着,但锈住了,掰了一下没动。
江彻递过一把螺丝刀。
范宸撬开锁扣,咔嗒一声,盖子松了。
他深吸一口气,打开了。
里面有一个牛皮纸信封,发黄,边角卷起,上面写着“小月亲启”三个字,字迹工整。
一个布娃娃,烧焦了一半,棉花从破洞里露出来,已经发黑。
还有一张照片。黑白,泛黄,边角有折痕。
照片上,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。男人穿着旧军装,很年轻,头发乌黑。小女孩扎着辫子,笑得眼睛弯弯的。
男人是赵泰河。
年轻很多,没有白发,左手完整。
小女孩是小月。
七岁,扎着两条辫子,笑得很开心。和他记忆里一模一样。
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:“小月三岁,爸爸永远爱你。”
范宸攥紧照片。纸很脆,他怕弄碎,又松开一点。
“这是赵泰河埋的。”
“他埋自己女儿的照片?”江彻皱眉。
“不是照片。”范宸翻开信封,“还有别的。”
他抽出信封里的东西。
一叠纸。发黄,有霉味,纸张已经变得很脆,翻的时候要很小心。
第一页:标题《福寿里地块拆迁补偿协议》。乙方:赵泰河。甲方:滨城市国土资源局。日期:1995年。公章还在,红色的,有点褪色。
“1995年的拆迁补偿协议?”江彻凑过来,眼睛眯起来。
范宸继续翻。
第二页:《滨城市老城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明细》。金额:500万。收款方:赵氏建筑有限公司。备注栏写着“拆迁安置款”。
第三页:《关于福寿里地块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》。结论:意外。调查人:王铁头。签字歪歪扭扭,像是手在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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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】
“凡有接触,必留痕迹。”凶手在犯罪现场一定会留下或带走某种痕迹——毛发、纤维、指纹、DNA等。法医通过显微镜下的微量物证,能重建案发过程。张勇家的刀上留着李芳的血,赵泰河的信纸上留着他的指纹,这就是物证。